2006年11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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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如有猫腻 派出所长将被追责
潘高峰 忻文轲

  据《新民晚报》 11月1日上午10时,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警方联手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和工商部门,建立了日常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处罚单位相互抄告制度,对全市娱乐场所的管理已形成合力。
  今年3月1日,国务院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上海,目前有相关的娱乐场所5000多家。8个月以来,上海警方按照《条例》规定,采取了9项新的管理措施,并对全市娱乐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作了全面梳理。硬件方面,对娱乐场所的监控设备、包厢设置、灯光亮度、安检设备、禁止设施和警示标志等有了新规定并确立了日常检查制度;软件方面,对娱乐场所的备案制度、派驻保安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
  娱乐场所会不会与地区公安机关存在某种默契,进而滋生“猫腻”?对这些市民普遍存在的疑虑,公安机关内部近期制订了三项新的检查制度,确保娱乐场所没有也不可能有“保护伞”。
  交叉检查制度:警方内部将进行不定期的区与区之间的交叉检查和暗访,打击各类黄赌毒违法案件;举报检查制度:对检查不到位或者仍有违法行为的娱乐场所,一旦接到举报,一律由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门明察暗访;违法倒查制度:查处违规娱乐场所,将对辖区的派出所所长进行责任倒查,并按照局规处理。
  为什么一家娱乐场所明明存在问题,却常常关不了门?这也是市民心中普遍存在的“问号”。对此,上海市公安局领导表示,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并没有对违规经营的处罚权,也没有吊销其经营执照的权力,只能对具体的违法人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针对这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此次警方已经与相关政府职能机构形成了协作平台,与文广、文化执法和工商部门之间建立了日常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处罚单位相互抄告制度,一旦警方查出违规娱乐单位,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将会立即跟进,对其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理。与此同时,警方还提前介入娱乐场所的开业审核和年审。